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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園區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供精準政策支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著力實施質量強區戰略,推動園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
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由園區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企事業單位創建品牌、技術標準、質量獎勵等活動。資金來源主要為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和上級補助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規范管理、講究實效、公開透明、??顚S玫脑瓌t。
第二章 管理主體及職責分工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園區市場監管局和園區財政局共同管理。
園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制訂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劃和預算申報;組織推進項目的實施;會同區財政局對項目完成情況進行審核。
園區財政局主要負責組織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和報審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管局下達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預算和辦理資金撥付;對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日常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章 支持對象與方式
第五條 獎勵的項目及金額:
(一)優質品牌獎勵
對首次榮獲江蘇精品認證的單位給予20萬元的獎勵,重報再獲江蘇精品認證的單位給予5萬元獎勵。
(二)技術標準獎勵
1.對承擔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單位,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
2.參與制訂國際標準實施后,對參與起草單位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3.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項目,發布實施后,對第二起草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15萬元、10萬元,第三至第五起草單位(不分順序)分別給予6萬元、4萬元的獎勵。
4.獲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試點或標準化示范區(基地),建設成效顯著、獲得驗收通過的承擔單位分別獎勵10萬元、6萬元、4萬元。
(三)質量信用、體系認證獎勵
1.對獲得省級質量信用AAA級和AA級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4萬元獎勵。
2.通過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合一”體系認證的單位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或節能產品認證或低碳產品認證的單位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通過測量管理體系AAA、AA認證的單位一次性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
3.被評定為“江蘇省能源計量示范單位”的單位給予4萬元獎勵。
第四章 申請與審批
第六條 申請專項資金支持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在園區注冊、納稅及正常生產經營;
(二) 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三) 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四)本年度發生安全生產亡人事故、較大環境污染事故或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實行一票否決。
第七條 專項資金申報審批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申報要求于次年向園區市場監管局提交相關材料,并附證明文件。
(二)園區市場監管局對申報材料匯總、整理,與園區紀工委、財政局共同審核后,報區管委會批準。
(三)園區財政局依據管委會的批示,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撥付手續。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八條 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園區黨工委、管委會的目標要求,在每年四季度編制下一年度資金計劃,經園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討論確認,報園區管委會批準后下達。
第九條 該資金屬園區財政專項獎勵和補助,用于質量發展項目的支出。園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會同園區紀工委強化管理,規范使用,推進優質品牌、技術標準和以質取勝戰略的實施,對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園區管委會報告。
第六章 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由園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